同人卦—天火同人
序卦: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卦辞: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象传:天与火,同人;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《彖传》
同人,柔得位得中,而应乎乾,曰同人。 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 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小象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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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小象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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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同人,先号啕而后笑。大师克相遇。
小象:乘其墉,义弗克也,其吉,则困而反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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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小象:伏戎于莽,敌刚也。三岁不兴,安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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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小象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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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小象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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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九:同人于门,无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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